居家老人照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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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居家長期照護
長期照顧是對身體功能缺損或者老化而無法自我照顧的民眾,提供持續性的服務,以恢復、保護他們日常生活為目的,包括:身體照顧(如協助洗澡、更衣、飲食等)、生活照顧(洗衣服、餐飲服務與陪同、居家整理等)、特殊照護(如居家營養及居家護理)、身體功能缺損需要他人幫助以減少生活上的障礙(如居家/社區復健、老人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等)及家庭照顧者的喘息服務。
居家照護可減少家屬來往醫院的時間。居家照護也提供居家復健、居家服務、居家營養等。照護者需要擁有專業居家照護的證照。專業的居家照顧專員提供每日的照顧,保障被照顧者的每日生活能被照顧。居家醫療照顧時常被簡稱為居家的健康照顧或長者照顧。
(一)居家護理:
對於臥床或行動受限制之病友提供日間的專業護理服務、醫師定期看診、日常生活照顧及訓練、物理或職能復健等服務,可維持或增進病友的健康,提供有系統的照護服務。
(二)居家復健:
復健專科人員到病友家中提供復健治療與指導、居家的無障礙空間改善等服務,以維持或病友的身體功能,提升病友的生活品質。
(三)居家服務:
由居家服務員到病友家中提供居家服務,協助失能之病友及日常生活照護、身體照顧服務等,目的在協助病友維持生活功能。
(四)居家營養:
由營養師提供營養指導給病友及家屬,以維持或促進病友身體功能的恢復以及健康。
居家照護
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:
服務對象 : 須符合3項才可升請幫助
1. 失能或疾病而外出不便 2. 有明確醫療需求 3. 居住於家中
所需費用 :
1. 部分負擔醫療費用5% 2. 重大傷病、山地離島就醫等情形則免收部分負擔
社區照護
1. 規劃執行中心之任務、運作內容和策略,統籌調度轄內衛生所、醫療、社區資源與人力,共同完成且促進社區內衛生、教育及社會等各項資源之整合,維持網絡運作。
2. 聘用人員設置單一窗口專責辦理。
3. 調查社區醫療群或基層診所參與意願,並規劃進行試辦。
4. 明確定位角色:由衛生局做為網絡之整合平台,評估轄區健康資源與人口需求,發展以社區人口為中心之在地化社區健康照護模式,並透過定期召開聯繫會議,使基層診所成為衛生主管機關在社區的防疫、保健、教育宣導的第一線尖兵。
5. 加強醫院及基層醫療體系合作機制,提高以民眾為中心之就醫及健康篩檢服務效率。建立衛生所與基層院所之合作及輔導模式,並建立標準作業流程。
6. 以衛生所為整合性社區健康照護網絡之操作中心,結合區域內之各類組織,如診所與合作醫院、社區醫療群、醫事機構(如社區藥局、醫事檢驗所、護理機構等)、教育機構、村里辦公室及社區志工、職場等,擴大基層醫療機構之參與,落實醫療機構之分工與整合,發展建構整合性社區健康照護網絡。
社區式長期照護
相關福利機構
老人福利推動聯盟
1、服務對象
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獨居老人,或雖有同住者,但其同住者無照顧能力或經常性不在。
2、服務項目
(1)依服務對象個別需求及意願提供下列服務項目:
1.電話問安。
2.關懷訪視。
3.送餐服務。
4.協助文書代筆及洽辦福利事宜。
5.陪同購物、就醫、訪友等戶外活動。
6.提供申請緊急救援系統之資訊。
(2)依失能、失智情形提供照顧服務包括:
1.居家式服務
2.社區式服務
3.機構式服務